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2-01-21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大连市西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殷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四年来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坚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积极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人民生活安居乐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8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175,依法批准逮捕88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813,依法提起公诉2119妥善办理了李某某骗取贷款案,涉案人员60余人、犯罪数额达1.3亿元参与办理了某创业分享平台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涉案总金额达8000余万元;依法办理了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付家庄黑加气站过失爆炸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43人。注重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共移交“保护伞”线索8条。落实行业清源,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乱象整治。健全工作机制,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区公安分局、法院、监委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情况通报和反馈等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斗争常态化

努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罪从严追诉,轻罪依法宽缓,尤其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率升至85%,提出确定量刑建议比率升至92%,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共不批捕271人,不捕率升至23%,不起诉318人,不诉率升至11%。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将审前羁押率降至76%,最大限度减少审前羁押,减少社会对立面。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24人,提起公诉421人。用好司法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承担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共起诉219人。办理了全国“扫黄打非”办督办的“8.29”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波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二、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以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深入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加大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70万元的葛某某诈骗口罩款等案件为满足疫情防控律师非接触式阅卷要求,开展律师互联网异地阅卷工作29次。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答复率100%。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而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共救助9人10万余元。

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犯罪既要依法惩戒,又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2018年以来,共审查涉未成年人犯罪122人,起诉30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8人。从严追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团队,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评估与疏导。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漏洞,向学校和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托起明天的太阳”等系列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注重从类案中分析归纳共性问题,打通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如在办理一起涉恶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仍被选举为村干部,为此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如办理的一起妨害公务案,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及犯罪嫌疑人子女要报考军校的情况,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三、聚焦司法办案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推动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统筹发展,做好刑事检察。突出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与公安机关、法院会签补充侦查和量刑工作指引,不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8件。依法追捕10人,追诉59人,提出和提请刑事抗诉29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3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67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1件。依法办理收监执行监督案件3件,监督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罪犯3人,相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突出精准监督,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8件,发出民事检察建议137件,行政检察建议14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共提起抗诉1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办理了由某通过制造虚假的借款合同侵占大连某企业集团财产的结果监督案等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件,通过再审改判依法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执行监督,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70件,其中1件入选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例选》;1件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守护美好生活,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重点领域,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就盲道、窨井盖安全问题,敦促行政机关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守护群众“脚下的安全”;就医疗废物排放等环境问题,敦促行政机关监督治理,守护群众“居住环境的安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益问需”座谈会,创建“公益诉讼咨询员”微信群,广泛倾听群众诉求,通过诉前程序解决了某养老院门前人行步道及盲道被长期占用的问题。2018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2件,回复采纳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发展活力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攻坚克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新形势下依法履职能力。

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任务,加强对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形成“6个业务机构+2个综合行政机构”的扁平化架构,80%以上的人员配置到办案一线。改革办案模式,全面实施“捕诉一体”,强化侦诉衔接、诉前主导以及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把责任压实在每个办案人肩上。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完成反贪、反渎部门转隶工作。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办案质量不断提升。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3人。起诉了左某某(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和造成国家损失近5000万元的大连市供销社系列滥用职权案等大要案

以“求极致”标准提升办案质效。落实高检院“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压减非必要的延长办案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办案环节,减少司法资源消耗,惠及群众、减少诉累,案件比由2.7降至1.08。推进刑事速裁程序适用,大幅缩短办案时间,实现诉讼提速。把提升案件质效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注重办理精品和指导性案件,办理的涉及网络域名虚拟财产被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批指导案例,实现了辽宁省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的“零突破”。

五、增强检察管理内生动力,淬炼过硬检察队伍

对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抓基础谋长远,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院党支部被评为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党建的高质量持续推进了队伍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把提高业务能力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将检察理论学习同检察实务应用相结合,积极推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高干警的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注重培育优秀人才、培养领军人物、培树优秀团队,鼓励创优争先,在全院形成“重学习、比业务、赛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共有64人获得省市级表彰。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及“回头看”工作。融合推进政治、党史、警示、英模四项教育,开展了涉黑涉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和智能化数据排查等工作,自查4大类7小类“顽瘴痼疾”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认真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诉求70余件。

六、围绕公正司法价值追求,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评判一切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保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维护人大权威,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严格执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围绕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议题,专题报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益诉讼、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精心办理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悉心听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建立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协商沟通机制。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守护公共利益、共建美好家园、西岗检察在行动”“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33次,力求以公开听证方式促进公正司法。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32件,法律文书1484件。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及时全面发布检察信息,领导班子建设、廉政警示教育等重点亮点工作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16件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评查,落实司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惩戒以及司法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坚持“严管就是最大的厚爱”,对案件开展全流程监控,动态警示不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办案留痕、督查留迹。深化案件质量评查,运用“常规+重点+专项”方式,实现管理全覆盖

过去的四年,区检察院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荣获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辽宁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培育和涌现出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辽宁省优秀检察长、辽宁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一批优秀的检察业务骨干。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面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对比时代发展强烈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比人民群众现实期盼,供给的检察产品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优,在增进百姓福祉方面还有待拓展;对比全面依法治国更高要求,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助推法治西岗建设的举措还有待创新;对比职责使命迫切需要,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系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西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2022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区委战略部署和远景目标,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妨害项目推进的各类犯罪,严惩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稳妥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护航民企等专项行动,打造公正公开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监检衔接配合制约机制,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综合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

三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根本,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黄赌毒”、“两抢一盗”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犯罪,全力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积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城区建设。

四是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强化冤假错案源头预防。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全过程,探索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办案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五是坚持以从严治检为保障,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处、落到实处。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方位做好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持续整治顽瘴痼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西岗区加快推进“三高”发展目标的攻坚之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品质城区,奋力实现西岗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