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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涉农领域综合治理 高质效办好涉农犯罪案件守好“粮袋子”

时间:2023-10-07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辽宁日报》第07版刊登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涉农领域综合治理 高质效办好涉农犯罪案件守好‘粮袋子’”一文,内容如下: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涉农领域综合治理

高质效办好涉农犯罪案件守好“粮袋子”

黄 岩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涉农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涉农领域综合治理,守好“粮袋子”。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涉农资案件5件7人,起诉涉农资案件13件25人。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将制售假冒种子、农兽药、肥料、农机具等农资产品作为打击重点,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享农资打假犯罪线索,强化立案监督。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检察机关重点监督公安机关依法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尽快解决问题;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注重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违法问题;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协助权利人通过民事赔偿挽回损失。

为合力筑牢农资安全防线,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指导意见,围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方面制定举措;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签订相关细则、规范、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市场监管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依据、商业秘密的地方标准,完善多部门协作框架,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涉及农民根本利益,是农村工作的核心,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办理了一批侵占农村土地、破坏农民耕地类刑事案件。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91件347人,批准逮捕25件30人;受理审查起诉172件272人。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时,检察机关注重“打击刑事犯罪+公益诉讼恢复”协同发力,努力实现惩治犯罪和生态修复双重功效。

在高质效办好涉农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省检察院对5年来受理的近500件农村土地纠纷案进行分析论证,总结案件特点、纠纷成因和化解路径,推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协同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在锦州设立多元解纷工作试点,并向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地推广,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