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西岗区教育局、西岗区团委、西岗区妇联举行了“阳光少年、检察护航”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暨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启动仪式。大连市检察院孟祥宇副处长、西岗区妇联段京华主席、西岗区检察院王明双副检察长、西岗区教育局张建山主席、西岗区团委刘明炎主任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人宣读了“阳光少年、检察护航”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由区检察院、区教育局为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授予了法制教育基地牌匾,并聘请了6名学生作为法制小宣传员。在该六名学生的带领下,全校学生共同诵读了“宪法法律至上、人民权益至上、祖国民族至上”的遵纪守法誓言。
自2013年10月成立了大连市检察系统第一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西岗区检察院一直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高质量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与辖区机关单位合作,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本次“阳光少年、检察护航”活动,会建立一个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课堂、“西岗检察小明星”比赛等活动,将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阵地;会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基地,依托本院日新检察工作站,开展庭审旁听、模拟法庭、定制普法等活动,将街道社区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并搭建“西岗未检”官方微信、微博等一流的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将信息网络建设作为宣传教育的前沿阵地,从而面向辖区未成年人无缝宣讲法律知识、推广检察文化,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